欢迎访问临西驿站网!
好店入驻
微信扫一扫打开
入驻好店
发布信息
微信扫一扫打开
发布信息
临西头条  >  临西头条  >  临西县公安局关于非法种植罂粟通告
临西县公安局关于非法种植罂粟通告
2023年04月08日 12:11   浏览:56   来源:信息员


临西县公安局

关于禁种铲毒举报奖励通告


为禁绝毒品、肃清毒害,有效打击非法种植罂粟违法犯罪活动,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好禁毒人民战争,加强全县禁种铲毒工作,及时发现和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坚决遏制、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实现全县禁绝毒品原植物目标,根据县禁毒委及上级禁毒部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包括播种、插苗、移栽、施肥、灌溉、除草、收获等一系列行为)、加工、买卖和藏匿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者不论数量多少均属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其种植的毒品原植物和种子以及加工的毒品要坚决全部予以铲除和销毁。
(三)凡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的或自觉主动铲除已播种的毒品原植物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四)每个公民都有检举、揭发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义务。对检举、揭发有功人员,公安机关予以严格保密,并给予重奖。举报正在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铲除罂粟量在500株以下或大麻5000株以下的,每案奖励200-1000元。罂粟铲除量500株以上或大麻5000株以上的,每案奖励1000-10000元;举报发现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毒品原植物种子50克以上或者罂粟苗5000株以上、大麻种子50千克或大麻幼苗5万株以上的,奖励1000元;经举报人提供线索,公安机关抓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嫌疑人的,每抓获1人奖励2000元。
(五)对打击报复检举人员、证人和禁种铲毒工作人员者,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处罚。
(六)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者应当认清形势,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31日,自行铲除的可从轻或免予处罚,一意孤行继续非法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坚决从重处罚。
(七)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种植、加工贩卖毒品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对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严厉打击,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举报电话:
韩警官:17733006881
左警官:13731571999
特此通告
临西县公安局
2023年3月31日


罂粟不是菜,种植一株也违法

轻则拘留罚款,重则判刑入狱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从禁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做起!







非法种植罂粟将受到什么处罚?


一、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不予处罚。





头条号
信息员
介绍
临西消息
推荐头条